行业与解决方案
核应急中区域划分方法
一、核应急现场区域划分的依据
在核与辐射突发事件的现场应急响应中,对现场空间进行分区管控是保护救援人员和公众的基础性工作。划定不同区域,本质上是在回答一个问题:在当前监测条件下,哪些地方必须采取什么级别的防护行动?
中国现行核与辐射应急卫生标准的回答是明确的:以操作干预水平(OIL)为依据。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的做法是:以内外警戒线为框架。两套体系逻辑不同,但在关键数值节点上高度吻合,在实际操作中可以相互参照。
二、中国标准:操作干预水平(OIL)体系
(一)OIL的定义
WS/T 827—2023《核与放射卫生应急准备与响应通用标准》第3.13条原文:
操作干预水平(operational intervention level;OIL):由仪器测量或通过实验室分析确定的并与干预水平或行动水平相一致的导出水平。通常可表示为剂量率或所释放的放射性物质的活度,空气的时间积分浓度,地面或表面浓度,或环境、食物或水样中放射性核素的浓度。
——WS/T 827—2023 第3.13条
第10.3.1条对现场OIL的使用要求:
现场监测操作干预水平用于指导应急现场监测,其值应预先设置,具体设置方法见本标准附录K。
——WS/T 827—2023 第10.3.1条
OIL的工作机制是触发式的:现场实测值超过某个预置阈值,对应的防护响应行动即须启动。区域的功能差异,是这套触发机制在空间上投射的结果。
(二)OIL预置值及响应行动(附录K 表K.1原文)
WS/T 827—2023附录K第K.3.1条:
表K.1给出了环境和皮肤现场监测结果的OIL预置值。现场监测得到的OIL值包括γ辐射剂量率[OIL(γ)]、β辐射计数每秒[OIL(β)]和α辐射计数每秒[OIL(α)]三种表达形式。若超出了三者中的任何一种,则超出了OIL。这些OILs值适用于各种放射性核素的应急情况(如反应堆燃料熔化释放的裂变产物等)。
——WS/T 827—2023 附录K 第K.3.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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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IL |
γ剂量率预置值 (距表面/源1m) |
β污染 (计数/s) |
α污染 (计数/s) |
超出时的响应行动(原文引自WS/T 827—2023 附录K 表K.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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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IL1 |
1000 μSv/h |
2000 |
50 |
立即撤离或提供坚固的避难所;对撤离人员进行去污;登记并体检;减少不慎食入;停止食用当地农产品、水和当地放牧动物的奶;若个人接触过在1m处剂量率等于或超过1000 μSv/h的辐射源,需立即进行体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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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IL2 |
100 μSv/h |
200 |
10 |
在筛查前停止食用当地农产品、水和当地放牧动物的奶,并对其污染水平使用OIL5和OIL6进行评价;在该地区居住的人员暂时避迁,避迁前减少不慎食入,登记和评价该地区居住人员所受的剂量以确定是否需要医学筛查;若个人接触过在1m处剂量率等于或超过100μSv/h的辐射源,应体检和进行剂量评估;如孕妇接触了这种源,应立刻体检和进行剂量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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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IL3 |
1 μSv/h |
20 |
2 |
停止食用非必需的当地农产品、水和当地放牧动物的奶,直到使用OIL5和OIL6对其进行筛查及污染水平的评价筛查距离OIL3值超标地区至少10倍距离的地区农产品、水和在该地区放牧动物的奶,使用OIL5和OIL6进行评价若不能立即得到必需的当地农产品或奶的替代物,应考虑提供稳定性碘对甲状腺阻断措施,以防止新鲜裂变产物和放射性碘的污染 对可能食用来自受限制地区的食物、奶或水的人员,应对其进行剂量评价,以确定是否有需要进行医学筛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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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IL4(皮肤) |
距皮肤10cm处 1 μSv/h(γ) |
1000 |
50 |
皮肤表面去污和减少不慎食入;登记和体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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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IL8(甲状腺) |
0.5 µSv/h |
— |
— |
靠近甲状腺前测量皮肤的周围剂量当量率,超过OIL8,存在131I体内污染时,应进行甲状腺体外测量 |
注:β/α计数值基于100cm²探头面积的平均值。超出γ、β、α三者中任何一项即视为超出该OIL。以上均为预置值,核素成分确定后应尽快修订。
(三)预置值的性质
附录K第K.3.2条原文:
表K.1中的OILs预置值与表D.1和表E.1的剂量值是一致的。在制定OILs值时,应考虑所有人员(包括儿童和孕妇)及所有日常活动情况(如儿童户外玩耍)。经计算获得的OILs值,要确保所采取的防护措施能防止毒性最大的放射性核素的健康影响。因此,OILs值对于很多放射性核素来说是过于保守的,一旦知道涉及哪些核素应尽快修订OILs值。
——WS/T 827—2023 附录K 第K.3.2条
预置值是在核素成分未知时使用的保守出发点,不是最终答案。随着现场核素成分确认,应当用修订值替代预置值驱动后续决策。
(四)大范围与中等范围事故的响应节奏
WS/T 827—2023对两种规模的事故分别给出了处置要求。
大范围污染(数百平方千米,如核电厂严重事故),附录K第K.1.1条:
大范围(数百平方千米)污染以及可能涉及大量人群的核与放射应急情况。为确保有效性,应急防护可分成紧急防护和早期防护两个阶段进行,即先采取紧急防护措施(如撤离),后采取早期防护措施(如避迁)。此类应急情况可能会在核设施(如核电厂)遭受Ⅰ或Ⅱ类型威胁时发生。
——WS/T 827—2023 附录K 第K.1.1条

大范围污染的核与放射应急评价过程
注1:本图资料来源于IAE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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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 |
完成时限 |
工作内容 |
决策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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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OIL1超标范围 |
数小时内 |
全域γ/β/α扫测,确认边界 |
确定立即撤离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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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OIL2超标范围 |
1天内 |
扩大监测范围,确认边界 |
启动暂时避迁;评估医学筛查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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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OIL3超标范围 及食物水筛查 |
数天内 |
样品送实验室;筛查范围可超100km |
食品和饮水管控决策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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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现场核素成分 |
数天内 |
实验室γ能谱分析 |
修订OIL预置值,替换保守初始值 |
中等范围污染(数十平方千米,如放射性散布装置或危险源损坏),附录K第K.2.1条:
中等范围(数十平方千米)污染以及可能涉及大量人员的核与放射应急情况,采取的紧急防护措施和早期防护措施,无需分两阶段进行。此类应急情况一般由放射性散布装置爆炸或危险辐射源损坏所致。
——WS/T 827—2023 附录K 第K.2.1条

中等范围污染的核与放射应急评价过程
注1:本图资料来源于IAEA。
注2:图中虚线部分表示可能不需要。对于此类应急,在超出 OIL2 地区同时采取 OIL1 紧急和 OIL2 早期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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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 |
完成时限 |
工作内容 |
决策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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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OIL2超标范围 |
数小时内 |
全域γ/β/α扫测,确认边界 |
确定立即撤离范围,确定防护措施,剂量评估;评估医学筛查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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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OIL3超标范围 及食物水筛查 |
数天内 |
样品送实验室;筛查范围可超100km |
食品和饮水管控决策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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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现场核素成分 |
数天内 |
实验室γ能谱分析 |
修订OIL预置值,替换保守初始值 |
三、IAEA框架:内外警戒线
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在2006年发布的《第一响应人员手册》(EPR-First Responder 2006)中,以两条警戒线——内警戒区(Inner Cordoned Area)和外警戒区(Outer Cordoned Area)——作为现场空间管控的基本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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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间 |
γ剂量率参考 |
人员管控要求 |
依据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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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警戒区核心 |
> 100 mSv/h |
仅允许救生行动;停留不超过30分钟 |
IAEA EPR-First Responder 2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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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警戒区 |
> 0.1 mSv/h(即>100 μSv/h) |
全套防护装备方可进入;严格出入管控 |
IAEA EPR-First Responder 2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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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警戒区 |
接近本底水平 |
出入管控;禁止公众进入;去污与后勤支撑 |
IAEA EPR-First Responder 2006 |
内警戒区边界的γ剂量率阈值为0.1 mSv/h,即100 μSv/h。这与WS/T 827—2023中OIL2的预置值完全一致。两套标准共享同一套防护决策逻辑,均来源于IAEA辐射防护基本安全标准体系(IAEA GSR Part 3)。
内警戒区内更深处,剂量率超过100 mSv/h时,IAEA手册规定仅允许执行救生行动,且停留不超过30分钟。这对应的是外照射急性健康风险最高的区域,也是WS/T 827—2023附录I中拯救生命行动剂量指导值(Hp(10)上限500 mSv)适用的场景。
两条警戒线在空间上划出三个功能区间,各区间的防护要求与OIL体系的响应行动高度吻合,可在实际操作中互相参照使用。
四、应急工作人员的受照管控
WS/T 827—2023第7章专门规定了对应急工作人员受照的管控原则,这是区域划分工作在人员保护层面的直接延伸。
第7.2条原文:
除下列情况外,应急工作人员所受到的照射应按职业照射剂量限值进行控制:a)为抢救生命或避免严重伤害;b)为避免大的集体剂量;c)为防止演变成灾难性的情况。
——WS/T 827—2023 第7.2条
附录I进一步给出了各类应急任务的剂量指导值:拯救生命行动的个人剂量当量Hp(10)上限为500 mSv;防止严重确定性效应的行动同为500 mSv;避免大集体剂量的行动上限为100 mSv。超出500 mSv的情形须同时满足利益明显大于风险、工作人员自愿且知情两个条件。
第7.5条原文:
采取一切合理的步骤对应急工作人员的受照剂量进行监控、评价和记录。应急响应结束时,应向有关工作人员通告他们所接受的剂量和可能带来的健康危险。
——WS/T 827—2023 第7.5条
这是强制性条款。进入OIL1或OIL2区域的每位人员,须全程佩戴个人剂量计,数据纳入档案,响应结束后书面告知剂量结果。
五、辐射检测及受照管控相关设备

γ能谱仪,用于识别现场放射性物质种类

表面污染检测及洗消去污系统

门式检测仪,筛查人员物品的放射污染

热释光剂量仪,快速确定人员受照总剂量


洗消装置,用于人员物品放射性洗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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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总结
中国核应急现场区域划分的依据是WS/T 827—2023规定的OIL体系,以现场实测γ剂量率、β计数率、α计数率三类数据为基础,超出任一预置值即触发对应响应行动,在空间上形成功能层次分明的管控区间。IAEA内警戒区阈值与OIL2一致(100 μSv/h),两套体系在关键节点互相印证,可在操作中结合使用。
OIL预置值是保守出发点,核素成分确定后须及时修订。三类测量缺一不可。区域边界随事故发展和监测数据积累动态调整,由放射防护专员实时划定。
【延伸阅读】关于"热区、温区、冷区"的说明
"热区(Hot Zone)、温区(Warm Zone)、冷区(Cold Zone)"这组术语来源于美国FEMA/OSHA的HAZMAT(危险物质)应急响应体系,最初用于化学品和工业毒气事故的现场空间管控,后被核与辐射应急实践所借用,在培训和内部文件中广泛流传。
但在中国现行核与辐射应急卫生标准(WS/T 827—2023、WS/T 467—2014、GBZ/T 255—2014)中,这组术语没有出现过,也没有任何条文对其进行定义。在正式方案、预案和操作规程中,建议以OIL数值和对应响应行动作为区域划定的依据和表述语言,而非沿用无标准来源的区域命名。
另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是,中国核与辐射应急管理涉及多部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核安全局、国家能源局、国防科工局等),各机构发布的标准体系不同。WS/T、GBZ/T属于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卫生行业标准,而核应急区域的宏观管理(如烟羽应急计划区、食入应急计划区等概念)在核安全法规体系中另有定义。因此,对区域划定的表述方式在不同性质的文件中可能略有差异,实践中应结合文件性质和主管部门要求进行判断。
——注:以上说明供参考,不影响实际操作判断
本文综合参考:WS/T 827—2023《核与放射卫生应急准备与响应通用标准》、WS/T 467—2014《核和辐射事故医学响应程序》、IAEA Manual for First Responders to a Radiological Emergency。标准条款引用以原文为准。


